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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与 实用新型

专利用于保护新的技术方案,并赋予您独占实施的权利。我们将帮助您选择正确的保护形式,并引导您完成在捷克、斯洛伐克、欧洲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全部程序。

专利与实用新型

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

评估与检索

我们评估您方案的可专利性,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并就应选择专利还是实用新型提出建议。

国家专利与实用新型

我们准备并向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实用新型为生命周期较短的方案提供更快速、更经济的保护。

欧洲专利与单一专利

通过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一份申请,您即可在所选国家获得保护。新的单一专利可在大多数欧盟国家提供统一保护,无需在每个国家分别进行验证。

欧洲专利的验证

在授权后,我们为您办理在各国的翻译与专利登记,包括在捷克或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局的登记。

PCT国际申请

通过PCT(WIPO)体系,您可获得就各国作出决定的时间以及国际检索。

维持与管理

我们监控维持费用与各项期限,以确保您的保护不致失效。

合作流程

从首次咨询到最终成果,我们以清晰透明的流程引导您完成全程。

01

咨询与检索

我们讨论您的方案,评估其新颖性,并进行现有技术检索。

02

保护方式的选择与申请的准备

我们推荐选择专利还是实用新型,并撰写包含说明、权利要求和附图的申请文件。

03

提交与审查

我们提交申请,并在审查程序中回应机关的审查意见,专利还包括实质审查。

04

授权与验证

在授权后,我们根据您的选择办理在其他国家的验证与登记。

05

维持

我们在整个有效期内监控维持费用与各项期限。

什么是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是由欧洲专利局(EPO)依据《欧洲专利公约》授予的专利。仅需以官方语言之一,即英语、德语或法语,提交一份申请,即可一次性在三十多个缔约国为发明获得保护,而无需在每个国家分别提交申请。

该公约的宗旨在于使发明在所有缔约国的保护更为简便、经济和可靠。可就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请求授权。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提交申请,并且可基于在先申请主张优先权。欧洲专利也可通过PCT国际申请获得,即所谓的Euro-PCT途径。

审查程序分为两个阶段。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和现有技术检索,随后进行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实质审查。从提交到授权通常需要三至五年。专利自申请提交之日起最长有效二十年,以缴纳维持费用为条件。

授权后,专利在每个指定国家原则上享有与该国授予的国家专利相同的保护。为在特定国家产生效力,通常需要对其进行验证。此外,自2023年起设有单一专利,可通过单一手续在大多数欧盟国家获得统一保护,无需在每个国家分别验证。

什么是欧洲专利的验证

欧洲专利的授权并不意味着程序的结束。为使专利在各国产生效力,在大多数国家需要对其进行验证,即经历国家登记程序。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65条,每个国家均可要求将专利翻译为其官方语言。期限通常为自授权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在实务中,这意味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翻译(如有要求)、缴纳行政费用,并提供专利及代理相关信息。此后,维持费用直接向相应国家的机关缴纳。

在捷克共和国,验证由工业产权局办理。需提交所授予欧洲专利的标识、捷克语译文、委托书以及捷克境内的联系地址。各国所要求的翻译范围有所不同。在许多国家,得益于《伦敦协议》,所需翻译有限,甚至无需翻译。

另一种选择是单一专利,它无需在每个国家单独验证,即可在大多数欧盟国家提供统一保护。对于不属于该制度的国家以及欧盟以外的国家,仍需进行验证。

常见问题

专利经过周密的实质审查后对发明予以保护,有效期最长可达20年。实用新型(即所谓“小专利”)无需实质审查,注册更快速、更经济,但保护期较短。我们将在评估您的方案后推荐适宜的形式。

它必须具备新颖性、属于创造性活动的成果,并可工业应用。我们会在提交申请之前,通过现有技术检索评估其可专利性。

自首次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在此期间您可决定是否在保留原优先权日的前提下将保护扩展至国外。您可直接在各国提交申请,也可通过向EPO提交欧洲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提交。该期限届满后,便无法再主张此项优先权,因此宜及时作出决定。所有后续期限均由我们为您监控。

就欧洲专利而言,从提交到授权通常需要三至五年,具体取决于领域和审查进程。实用新型可显著更快取得。我们将在初次咨询后给出更精确的估计。

专利自申请提交之日起最长有效20年。为使保护在整个期间持续有效,每年需缴纳维持费用(即所谓年费),其金额随年份逐步递增。若未予缴纳,专利即告失效。各项期限及年费缴纳均由我们为您管理,涵盖捷克、斯洛伐克及国外。对于药品和植物保护制剂,可凭补充保护证书(SPC)进一步延长有效期。实用新型提供的保护期较短。

在授权后,欧洲专利在大多数国家需要使其生效,即所谓的验证。这意味着经历国家程序,并在必要时提交翻译。验证以及期限管理均由我们为您办理。自2023年起,对于大多数欧盟国家,可改用单一专利。

您有创意或技术方案吗?

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其找到最适宜的保护形式。